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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永恆

二十一、永恆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恆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

在這段經文的表面上,突出了一個主題,它是聖經中最莊嚴、最深入人心的主題之一。那個主題就是永恆。[16]

[16] 以下頁面包含了我於1877年將臨期第四個主日,應邀在彼得伯勒大教堂(Peterborough Cathedral)中殿講道內容的摘要——是摘要,而非精確的文字。事實是,這篇講道並非為了出版而準備。它是根據筆記講述的,屬於那種無法經受嚴格記錄的通俗演講。聽起來滿足耳朵的語言風格,在閱讀時往往無法滿足心智。在收到出版商的手稿報告後,我很快發現,與其從我自己的筆記和記憶中粗略地寫出來,不如花更多的精力去濃縮、修正、分段、標點並為出版準備這篇講道。由於時間緊迫,我別無選擇,只能採取這種方式,否則就完全反對出版。結果是讀者面前有了我講道的內容、順序、要點、安排和主要思想,但我重申,並非精確的文字。

這個主題是即使最聰明的人也只能領會一點點的。我們沒有眼睛能完全看見它,沒有準繩能測透它,沒有心智能掌握它;然而我們不能拒絕思考它。在我們之上的天空中,有著最強大的望遠鏡也無法穿透的星際深處;但即使我們不能學到一切,看看它們並學到一點東西也是好的。關於永恆的主題,有著凡人永遠無法理解的高度和深度;但神已經談論過它,我們沒有權利完全背離它。

這是一個我們絕不能在沒有聖經在手的情況下接近的主題。在考慮永恆和人類的未來狀態時,我們一旦偏離「神所寫的道」,就很容易陷入錯誤。在審視這些觀點時,我們與關於神的品格是什麼,以及我們認為神應該是什麼,或者神在死後應該如何對待人,這些先入為主的觀念無關。[17] 我們只需要找出經上寫了什麼。聖經怎麼說?主怎麼說?告訴我們,我們應該有「關於神的崇高思想」,而獨立於聖經之外,並超越聖經,這是瘋狂的行為。自然宗教在這裡很快就會陷入停滯。我們有權持有的關於神的最崇高的思想,就是祂樂意在祂「所寫的道」中向我們啟示的思想。

[17] 「我們能期待一位法官做出什麼判決呢?他一方面傳喚證人並假裝審問他們,另一方面卻宣稱,無論他們說什麼,這個案件是如此荒謬、如此不公正,以至於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它?」——霍伯里(Horbery),第2卷,第137頁。

我請求所有拿到這篇文章的人注意,同時我提供一些關於永恆的啟發性思考。作為一個凡人,我深感自己處理這個主題的能力不足。但我祈求聖靈神,祂的能力在軟弱中顯得完全,能祝福我所說的話,並使它們成為許多人心中的永生種子。

一、我推薦給讀者注意的第一個想法是:我們生活在一個萬物都是暫時且正在消逝的世界裡。

那個人一定是瞎了眼,才無法意識到這一點。我們周圍的一切都在衰敗、死亡並走向終結。毫無疑問,在某種意義上「物質」是永恆的。一旦被創造,它就永遠不會完全消失。但在通俗的實際意義上,除了我們的靈魂之外,我們周圍沒有什麼是不朽的。難怪詩人說:

「我看見周圍一切都在改變和衰敗:
哦,祢這不變的主,請與我同住!」

我們都在走,走,走,無論是高貴還是卑微,溫文爾雅還是樸實無華,富有還是貧窮,年老還是年輕。我們都在走,很快就會離開。

美貌只是暫時的。撒拉曾經是婦女中最美的,是埃及宮廷的讚嘆對象;然而有一天,連她的丈夫亞伯拉罕也說:「請把我的死人從我面前移去,使我可以埋葬。」(創世記二十三章4節。)——體力只是暫時的。大衛曾經是一位勇猛的戰士,獅子和熊的殺手,以色列對抗歌利亞的冠軍;然而有一天,連大衛在晚年也必須像孩子一樣被照顧和服侍。——智慧和大腦的能力只是暫時的。所羅門曾經是知識的奇才,地上的君王都來聽他的智慧;然而連所羅門在晚年也表現得極其愚蠢,允許他的妻子們「轉去他的心」。(列王紀上十一章2節。)

儘管這些真理聽起來令人謙卑和痛苦,但我們所有人意識到它們並將其銘記在心是有益的。我們居住的房子、我們熱愛的家、我們積累的財富、我們從事的職業、我們制定的計劃、我們進入的關係——它們都只是暫時的。「所見的是暫時的。」「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哥林多前書七章31節。)

這個想法應該喚醒每一個只為這個世界而活的人。如果他的良心沒有完全麻木,它就應該在他心中激起對心靈的深刻審視。哦,小心你在做什麼!在為時已晚之前覺醒,以真實的眼光看待事物。你現在為之而活的事物都是暫時且正在消逝的。那些現在佔據你全部心靈、耗盡你全部思想的享樂、娛樂、消遣、歡宴、利潤、世俗職業,很快就會結束。它們是無法持久的貧乏短暫之物。哦,不要太愛它們;不要抓得太緊;不要把它們當作你的偶像!你無法留住它們,你必須離開它們。先求神的國,其他一切都會加給你。「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哦,你們這些愛世界的人,要及時明智!永遠,永遠不要忘記經上所寫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歌羅西書三章2節;約翰一書二章17節。)

同樣的想法應該鼓勵和安慰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的試煉、十字架和衝突都是暫時的。它們很快就會結束;即使現在,它們也在為你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耐心地接受它們:安靜地忍受它們:向上、向前、向遠處看,並遠遠超越它們。在堅定的信念下進行你每日的爭戰,即這只是短暫的,安息並不遙遠。帶著恆久的記憶背起你每日的十字架,即它是「所見的」暫時事物之一。十字架很快就會換成冠冕,你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在神的國裡。

二、我推薦給讀者注意的第二個想法是:我們都在走向一個萬物都是永恆的世界。

那存在於墳墓之後的偉大未見狀態是永遠的。無論它是幸福還是悲慘,無論它是喜樂還是悲傷的狀態,在一個方面它與這個世界完全不同——它是永遠的。在那裡,無論如何,不會有改變和衰敗,沒有終結,沒有再見,沒有早晨和晚上,沒有變更,沒有毀滅。當最後的號角吹響,死人復活時,墳墓之外的一切都將是無窮無盡、永恆不變的。「所不見的是永恆的。」

我們無法完全領會這種狀態。現在與那時之間、這個世界與下一個世界之間的對比是如此巨大,以至於我們脆弱的心智無法容納。它所帶來的後果是如此巨大,以至於它們幾乎讓我們窒息,我們不敢直視它們。但當聖經清楚地說話時,我們沒有權利背離一個主題,手持聖經,我們最好看看「永恆的事物」。

那麼,讓我們在心裡確定,第一,那些得救之人的未來幸福是永恆的。無論我們多麼少地理解它,它是某種沒有終結的東西:它永遠不會停止,永遠不會變老,永遠不會衰敗,永遠不會死亡。在神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11節。)一旦登陸天堂,神的聖徒就再也不會離開。這基業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他們將「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一章4節;五章4節。)他們的爭戰已經完成;他們的戰鬥已經結束;他們的工作已經完成。他們必不再飢,不再渴。他們正走向「永遠的榮耀」,走向一個永遠不會破碎的家,一個沒有離別的相聚,一個沒有分離的家庭聚會,一個沒有黑夜的日子。信心將被眼見所吞沒,希望將被確定性所取代。他們將看見正如他們被看見,知道正如他們被知道,並「永遠與主同在」。我不奇怪使徒保羅補充說:「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18節。)

讓我們在心裡確定,第二,那些最終滅亡之人的未來悲慘是永恆的。我知道這是一個可怕的真理,血肉之軀自然會對它的沉思退縮。但我相信它是聖經中清楚啟示的,我不敢在講壇上隱瞞它。在我眼中,永恆的未來幸福和永恆的未來悲慘似乎並排站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區分一個的持續時間與另一個的持續時間。如果信徒的喜樂是永遠的,不信者的悲傷也是永遠的。如果天堂是永恆的,地獄也是如此。這可能是我的無知,但我不知道如何避免這個結論。

我無法將刑罰的非永恆性與聖經的語言調和起來。它的倡導者大聲談論愛和慈善,說它與神慈悲和憐憫的品格不協調。但聖經怎麼說?誰曾說過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樣充滿愛和憐憫的話語?然而,正是祂的嘴唇三次描述不悔改和罪的後果為「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正是那個人在同一句話中談到惡人進入「永刑」,義人進入「永生」。(馬可福音九章43-48節;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6節。)[18]——誰不記得使徒保羅關於慈善的話?然而,正是那位使徒說,惡人「必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誰不知道貫穿約翰福音和書信的愛之精神?然而,那位被愛的使徒正是新約中在啟示錄裡最強烈地強調未來災難的真實性和永恆性的作者。我們對這些事該說什麼呢?我們應該自以為比經上所寫的更聰明嗎?我們應該承認那種危險的原則,即聖經中的詞彙並不意味著它們看起來的意思嗎?將手放在嘴上說:「無論神寫了什麼都一定是真的」豈不是更好嗎?「主神全能者啊,祢的判斷義哉,誠哉!」(啟示錄十六章7節。)

[18] 「如果神有意告訴我們惡人的刑罰將沒有終結,聖經所用的語言幾乎無法提供比本案所用詞彙更完整、更確定的詞彙,用以表達無終結的持續;同樣地,這幾乎是對該事物的斷然決定,惡人刑罰的持續在同一句話中,是用與義人幸福持續相同的詞來表達的。」——提洛森大主教(Archbishop Tillotson)論地獄刑罰。見霍伯里(Horbery),第2卷,第42頁。

我無法將刑罰的非永恆性與我們公禱書的語言調和起來。我們無與倫比的連禱文中的第一個請求就包含這句話:「主啊,求祢救我們脫離永恆的咒詛。」——教理問答教導每一個學習它的孩子,每當我們重複主禱文時,我們都希望我們的天父「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和永恆的死亡」。——即使在我們的葬禮儀式中,我們也在墳墓旁祈禱:「不要讓我們陷入永恆死亡的痛苦中。」——我再次問:「我們對這些事該說什麼?」我們的會眾是否應該被教導,即使人們在罪中生活並死去,我們也可以希望他們在遙遠的未來獲得幸福?當然,我們許多崇拜者的常識會回答,如果情況如此,公禱書的詞彙就毫無意義了。

我對聖經沒有任何特殊的知識。我每天都感覺到我並不比羅馬教皇更無誤。但我必須根據神賜給我的亮光說話;如果我不在這個主題上發出警告的聲音,並試圖讓基督徒保持警惕,我想我不算盡到了我的職責。六千年前,罪藉著魔鬼大膽的謊言進入了世界——「你們不一定死。」(創世記三章4節。)六千年後,人類的大敵仍然在使用他的舊武器,試圖說服人們,他們可以在罪中生活並死去,但最終在某個遙遠的時期仍可能得救。我們不要對他的詭計一無所知。讓我們穩步走在古老的道路上。讓我們持守古老的真理,並相信正如得救者的幸福是永恆的一樣,失喪者的悲慘也是永恆的。[19]

[19] 「撒旦最渴望的莫過於我們相信他不存在,沒有地獄這樣的地方,也沒有永恆的折磨。他把這一切都低語進我們的耳朵裡,當他聽到一個平信徒,更不用說聽到一個牧師否認這些事情時,他會感到興奮,因為那時他希望使他們和其他人成為他的受害者。」——華茲華斯主教(Bishop Wordsworth)關於未來獎賞和刑罰的講道,第36頁。

(a)讓我們為了整個啟示宗教體系的利益持守它。如果人們可以在不信祂的情況下最終得救,那麼神之子道成肉身、在客西馬尼園痛苦、在十字架上死以完成贖罪又有什麼用呢?有什麼絲毫證據表明對基督寶血的救贖性信心可以在死後開始?如果罪人最終要在沒有悔改和心靈更新的情況下進入天堂,那麼聖靈的必要性在哪裡?如果一個人死在未重生的狀態下,我們在哪裡能找到任何證據表明任何人可以重生並擁有新心?如果一個人最終可以逃脫永恆的刑罰,而沒有對基督的信心或聖靈的成聖,那麼罪就不再是無限的邪惡,基督也就沒有必要完成贖罪了。

(b)讓我們為了聖潔和道德持守它。我無法想像有什麼比那種虛假的理論更讓血肉之軀感到愉快的了,即我們可以生活在罪中,卻仍能逃脫永恆的沉淪;並且儘管我們在這裡「服侍各樣私慾和宴樂」,我們最終還是會以某種方式進入天堂!只要告訴那個「在放蕩中浪費資財」的年輕人,即使是那些在罪中生活並死去的人最終也有天堂,他就不太可能轉離邪惡。如果他可以在沒有麻煩的情況下最終進入天堂,他為什麼要悔改並背起十字架呢?

(c)最後,讓我們為了所有神聖徒的共同希望持守它。讓我們清楚地理解,每一次對刑罰永恆性的打擊,都是對獎賞永恆性的同樣沉重的打擊。將這兩件事分開是不可能的。任何巧妙的神學定義都無法將它們分開。它們共存亡。當聖經談到任何一種狀態時,使用的是相同的語言,運用的是相同的修辭。每一次對地獄持續時間的攻擊,也是對天堂持續時間的攻擊。[20] 這是一句深刻而真實的話:「隨著罪人的恐懼,我們的希望也隨之消失。」

[20] 「如果惡人的刑罰只是暫時的,義人的幸福也將如此,這與聖經的全部教導相抵觸;但如果義人的幸福將是永恆的(他們將與天使平等,他們的身體將像基督的身體一樣),惡人的刑罰也將如此。」——華茲華斯主教關於未來獎賞和刑罰的講道。

獎賞與懲罰(第 31 頁)

我懷著極其沉重的心情,轉向探討這個主題。我與羅伯特.麥克謙(Robert M'Cheyne)有著強烈的共鳴,他說:「這是一個很難以慈愛的方式來處理的主題。」但我同樣深信,如果我們相信聖經,就絕不能放棄其中包含的任何內容。主啊,求祢拯救我們脫離那種冷酷、嚴苛且無憐憫的神學!如果有人沒有得救,那是因為他們「不肯到基督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40)。然而,我們不可自作聰明,過於經上所記。任何所謂「寬容」的病態愛好,都不能誘使我們拒絕上帝所啟示關於永恆的任何真理。人們有時只談論上帝的憐憫、慈愛與同情,彷彿祂沒有其他屬性,完全忽略了祂的聖潔與純潔、祂的公義與不變,以及祂對罪的恨惡。讓我們警惕,不要陷入這種錯覺。在這些末後的日子裡,這是一種日益增長的邪惡。對罪那不可言喻的卑劣與污穢,以及對永恆上帝那不可言喻的純潔,持有低劣且不充分的觀點,是導致關於人類未來狀態產生謬誤的肥沃土壤。讓我們思想那位與我們有關係的大能者,正如祂親自向摩西宣告祂的品格時所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但我們絕不能忘記那句結束宣告的嚴肅條款:「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 34:6-7)。未經悔改的罪是一種永恆的邪惡,永遠不可能停止成為罪;而那位與我們有關係的,是一位永恆的上帝。

詩篇 145 篇的話語極其優美:「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凡跌倒的,耶和華將他們扶持;凡被壓下的,將他們扶起。……耶和華在他一切所做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行的,都有聖潔。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他成就敬畏他之人的心願。」沒有什麼比這些話語更充滿憐憫了!但令人震驚的事實是,這段經文接著加上了以下嚴肅的結論:「惡人,他必滅絕。」(詩篇 145:8-20)。

三、我向讀者推薦的第三個思想是:我們在永恆看不見的世界中的狀態,完全取決於我們在時間中的樣子。

我們在世上所過的生活,充其量是短暫的,且轉瞬即逝。「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詩篇 90:9;雅各書 4:14)。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後,等待我們的是無盡的永恆,是一片無底的深海,是一座無岸的汪洋。「在祢看來,」永恆的上帝啊,「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彼得後書 3:8)。在那個世界裡,時間將不復存在。然而,儘管我們在這裡的生命如此短暫,而未來卻如此無窮,但永恆取決於時間,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思想。從人的角度來看,我們死後的命運取決於我們活著時的樣子。經上記著說,上帝「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羅馬書 2:6-7)。

我們絕不應忘記,我們活著的時候,都處於一個考驗的狀態。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小時,都在不斷播種,這些種子終將發芽並結出果實。我們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都會產生永恆的後果,而我們對此卻考慮得太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 12:36)。我們的思想都被數算,我們的行為都被衡量。難怪聖保羅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 6:8)。總而言之,我們在生命中撒什麼,死後就必收什麼,並且要收穫到永恆。

沒有什麼比這種普遍的觀念更大的錯覺了:認為一個人可以過著邪惡的生活,卻仍能榮耀地復活;在今世沒有宗教信仰,在來世卻能成為聖徒。當著名的懷特腓(Whitefield)在上個世紀復興「歸正」的教義時,據說他的一位聽眾在講道後對他說:「先生,這一切都是真的。我希望有一天我能歸正並重生,但不是在我死之前。」我擔心有許多人像他一樣。我擔心羅馬天主教關於「煉獄」的錯誤教義,即使在英國國教會內部也有許多隱秘的支持者!無論人們活著時多麼漫不經心,他們私下裡都緊抓著一種希望,認為自己死後會被列在聖徒之中。他們似乎沉迷於這樣一種想法:死亡具有某種洗滌、淨化的作用,無論他們在今生是什麼樣,在來世他們都會被發現「配得聖徒的基業」。但這完全是一種錯覺。[21]

[21]:「聖經從未將未來的苦難狀態描述為一種煉淨與純化的狀態,也不像是一種試煉狀態,讓人們可以為某種更好的存在狀態調整和裝備自己;而是始終將其描述為一種報應、懲罰和公義的復仇狀態,在其中上帝的公義(這是某些人似乎完全不予考慮的一種完美屬性)通過懲罰那些藐視祂的人,來彰顯祂威嚴、祂的統治和祂慈愛的力量。」——霍伯里(Horbery),第 2 卷,第 183 頁。

「生命是事奉主的時候,
是確保獲得偉大獎賞的時候。」

聖經清楚地教導,我們死時是什麼樣——無論是歸正還是未歸正,無論是信徒還是不信徒,無論是敬虔還是不敬虔——當最後的號角響起時,我們復活時也將是什麼樣。墳墓裡沒有悔改,斷氣後也沒有歸正。現在正是相信基督並抓住永生的時候。現在正是從黑暗轉向光明,並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的時候。黑夜將至,那時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樹倒在哪裡,就躺在哪裡。如果我們帶著未悔改和不信的心離開這個世界,我們在復活的早晨醒來時也將是一樣,並會發現「若沒有出生對我們倒好」。(馬太福音 26:24)。[22]

[22]:「今生是我們為未來狀態做準備的時間。我們的靈魂將永遠保持我們在世上所塑造的樣子。一個人帶著什麼樣的品味和心志離開今生,他在來世就將保留什麼樣的品味和心志。誠然,天堂會使那些在今生開始的聖潔與美德的性情趨於完美;但另一個世界不會改變任何人的主要狀態。污穢的仍必污穢;不義的仍必不義。」——提洛森大主教(Archbishop Tillotson)關於腓立比書 3:20 的講道。(參見霍伯里,第 2 卷,第 133 頁。)

我要求本文的每一位讀者記住這一點,並善用時間。將時間視為構成生命的材料,永遠不要浪費或拋棄它。你的時、日、週、月、年,都與墳墓之外的永恆狀態息息相關。你在生命中撒什麼,就必在來世收什麼。正如聖潔的巴克斯特(Baxter)所說,這是「現在或永遠」。我們在宗教上所做的一切都必須現在就做。

在運用一切恩典的管道時,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要記住這一點。永遠不要對它們掉以輕心。它們是為了幫助你走向永恆的世界而賜下的,絕不應被輕率對待或輕慢、不敬地處理。你每日的禱告和讀經、你每週在安息日的行為、你參與公共敬拜的方式——所有這一切都是重要的。像一個記住永恆的人那樣去使用它們。

當你受到誘惑去作惡時,更要記住這一點。當罪人引誘你,說:「這只是一點小事」——當撒但對你的心低語:「別介意:有什麼大不了的?每個人都這樣做」——那時,請將目光投向時間之外,看向一個看不見的世界,並用永恆的思想來面對誘惑。殉道的改革者胡珀主教(Bishop Hooper)曾有一句偉大的名言,當時有人勸他在被焚燒前撤回信仰,說:「生命是甜的,死亡是苦的。」這位善良的主教說:「沒錯,確實沒錯!但永恆的生命更甜,永恆的死亡更苦。」

四、我向讀者推薦的最後一個思想是:主耶穌基督是我們必須仰望以尋求幫助的偉大朋友,無論是在時間中還是在永恆裡。

上帝的永恆兒子來到世上的目的,無論如何充分地宣告、如何大聲地宣揚都不為過。祂來是為了讓我們在生活於「所見的暫時事物」中時,擁有希望與平安;並在我們進入「所不見的永恆事物」時,擁有榮耀與福分。祂來是為了「將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並「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提摩太後書 1:10;希伯來書 2:15)。祂看見我們失喪和破產的境況,就對我們動了慈心。現在,讚美祂的名,一個必死的人可以帶著安慰度過「暫時的事物」,並無懼地展望「永恆的事物」。

這些偉大的特權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祂自己寶貴的血為我們買贖來的。祂成為我們的替代者,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然後為了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祂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祂為我們成為罪,使我們這些貧窮的罪人能在活著時得蒙赦免與稱義,在死後得享榮耀與福分。(彼得前書 2:24;3:18;哥林多後書 5:21)。

主耶穌基督為我們買贖的一切,祂都白白地賜給每一個願意轉離罪惡、來到祂面前並相信的人。「我是世界的光,」祂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而條件就像這份恩典一樣簡單:「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8:12;馬太福音 11:28;約翰福音 7:37;6:37;使徒行傳 16:31;約翰福音 3:16)。

有基督的人,就有生命。他可以環顧四周的「暫時事物」,看到各處的變遷與衰敗而不驚慌。他在天上擁有財寶,那裡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他可以展望「永恆的事物」,感到平靜與鎮定。他的救主已經復活,並去為他預備地方。當他離開這個世界時,他將得到榮耀的冠冕,並永遠與他的主同在。他甚至可以向下看入墳墓,這是最聰明的希臘人和羅馬人永遠無法做到的,並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哦,永恆啊,你的恐懼在哪裡?」(哥林多前書 15:55)。

讓我們所有人都堅定地在心中確立:度過「所見事物」並感到安慰,且無懼地展望「所不見事物」的唯一途徑,就是以基督為我們的救主和朋友,藉著信心抓住基督,與基督合而為一,讓基督住在我們裡面,並在肉身活著時,活出對上帝兒子的信心。(加拉太書 2:20)。有信心在基督裡的人,與沒有信心的人,兩者的狀態差別是多麼巨大!那個能誠實地說「我信靠耶穌,我相信」的男人或女人,確實是有福的。當博福特樞機主教(Cardinal Beaufort)躺在臨終的病床上時,我們偉大的詩人描述亨利國王說:「他死了,卻沒有給出任何跡象。」當蘇格蘭改革者約翰.諾克斯(John Knox)臨終、無法說話時,一位忠實的僕人請他舉手,以證明他在生前所傳講的福音在死時給了他安慰。他聽到了,三次向天舉起手,然後離世。我再說一遍,相信的人是有福的!唯有他才是富足、獨立且不受傷害的。如果你和我對「暫時的事物」感到不安,對「永恆的事物」沒有希望,那完全是我們自己的錯。那是因為我們「不肯到基督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40)。

我將永恆的主題留在此處,並祈求上帝將其祝福給許多靈魂。最後,我為每一位閱讀本書的人提供一些思考的食糧,以及自我省察的材料。

(1) 首先,你如何使用你的時間?生命是短暫且極其不確定的。你永遠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業與享樂、賺錢與花錢、吃喝、嫁娶——這一切,一切都將很快結束,永遠成為過去。而你,你為你那不朽的靈魂做了什麼?你是在浪費時間,還是善加利用?你是否在預備迎接上帝?

(2) 其次,你在永恆中將在哪裡?它正在迅速地向我們走來。你正在迅速地走向它。但你將在哪裡?在審判的日子,是在右邊還是左邊?是在失喪者之中,還是在得救者之中?哦,在你的靈魂得到保障之前,不要休息!要做確定的工作:不要留下任何不確定的事。帶著未準備好的狀態死去,落入永生上帝的手中,是一件可怕的事。

(3) 第三,你想要在時間與永恆中都安全嗎?那麼尋求基督,並相信祂。就照你現在的樣子來到祂面前。趁祂可尋找的時候尋求祂,趁祂相近的時候呼求祂。恩典的寶座依然存在。現在還不算太晚。基督等待著施恩:祂邀請你來到祂面前。在門關閉、審判開始之前,悔改、相信並得救。

(4) 最後,你想要快樂嗎?緊緊抓住基督,活出對祂的信心。住在祂裡面,活在祂身邊。用你的心、靈、意、力跟隨祂,並尋求每天更認識祂。這樣做,當你經過「暫時的事物」時,你將擁有極大的平安,並在一個垂死的世界中「永遠不死」。(約翰福音 11:26)。這樣做,你將能夠以堅定不移的信心展望「永恆的事物」,並感受到並「知道我們在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哥林多後書 5:1)。


後記

在講完上述講道後,我閱讀了法拉爾法官(Canon Farrar)的著作《永恆的希望》(Eternal Hope)。對於這本書所包含的許多內容,我完全無法同意。任何出自這樣一位知名作家之手的作品,當然值得尊重的考慮。但在閱讀《永恆的希望》之後,我必須誠實地承認,我沒有理由撤回我在關於「永恆」的講道中所說的任何話,我帶著遺憾和不滿放下了這本書,我的觀點並未被說服,也未被動搖。

我在法拉爾法官的陳述中找不到任何新意。他幾乎沒有說出任何前人未曾說過、也未曾反駁過的話。對於所有希望全面檢視未來懲罰的真實性與永恆性這一主題的人,我冒昧推薦一些遠比現在更為人所知、且在我看來遠比《永恆的希望》更健全、更符合聖經的作品。這些是:霍伯里的《對未來懲罰持續時間的聖經教義之探究》(Horbery's Enquiry into the Scripture Doctrine of the Duration of Future Punishment)、吉爾德斯通(Girdlestone)的《憤怒之日》(Dies Irae)、C. F. 柴爾德(C. F. Childe)牧師的《不安全的錨》(Unsafe Anchor)以及弗拉維爾.庫克(Flavel Cook)牧師的《公義的審判》(Righteous Judgment)。皮爾遜主教(Bishop Pearson)的《信經釋義》(Bishop Pearson on the Creed)中關於「復活」的部分,以及霍奇(Hodge)的《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第 3 卷第 868 頁,也值得仔細研讀。

顯而易見的事實是,關於惡人未來狀態的主題中存在著巨大的困難,而法拉爾法官似乎對此避而不談。他以其特有的修辭,充分處理了上帝驚人的憐憫,以及認為我們周圍許多人將永遠失喪這一觀點的可怕性。毫無疑問,上帝的憐憫是不可言喻的。祂「不願有一人沉淪」。祂「願意萬人得救」。祂差遣基督到世上為罪人而死,這份愛是一個取之不盡的主題。——但這只是上帝品格的一個方面,正如我們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那樣。祂的品格和屬性需要全面地看待。一位永恆上帝那無限的聖潔與公義——祂對邪惡的恨惡,在挪亞洪水、所多瑪,以及迦南七族的毀滅中得到了彰顯——在上帝眼中罪那不可言喻的卑劣與罪惡——自然人與其完美的創造者之間的巨大鴻溝——亞當的每一個後裔若要永遠住在上帝面前所必須經歷的巨大屬靈改變——以及聖經中完全沒有暗示這種改變可以在死後發生——所有這一切,在我看來,在法拉爾法官的書中都被相對地擱置或忽略了。在接受《永恆的希望》中所倡導的觀點之前,我的心要求在這些問題上得到滿足,而我在這本書中未能找到這種滿足。

法拉爾法官所持的立場,最初是由奧利金(Origen)正式倡導的,他是一位生活在基督之後三世紀的教父。他大膽地提出了未來懲罰只是暫時的觀點;但他的觀點遭到了幾乎所有同時代人的拒絕。華茲華斯主教(Bishop Wordsworth)說:「在奧利金時代及隨後幾個世紀的教會教父中,有許多人以新約的原始語言為母語,且不可能被翻譯所誤導,他們仔細檢查了奧利金的觀點和陳述,並在很大程度上一致拒絕和譴責了它們。愛任紐(Irenaeus)、耶路撒冷的西里爾(Cyril of Jerusalem)、金口約翰(Chrysostom)、巴西流(Basil)、亞歷山大的西里爾(Cyril of Alexandria)等東方教會人士,以及特土良(Tertullian)、居普良(Cyprian)、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奧古斯丁(Augustine)、大格列高利(Gregory the Great)、比德(Bede)等西方教會人士,都一致教導說,義人的喜樂和惡人的懲罰不是暫時的,而是永恆的。」

「不僅如此。公元 553 年在查士丁尼皇帝主持下召開的第五次大公會議,審查了奧利金的信條,並通過了一項譴責它們的會議法令。此後一千年,基督教界對此觀點保持了一致的認同。」(華茲華斯主教的《講道集》,第 34 頁。)

讓我補充一個事實:從宗教改革時期到今天,幾乎所有最偉大的神學家都堅持未來懲罰的永恆性。這是一個路德宗、加爾文宗和阿民念宗,聖公會、長老會和獨立教會,除了少數例外,一直持相同觀點的問題。查閱最傑出和博學的改革者的著作,查閱清教徒的作品,查閱 18 世紀復興英國基督教的人們留下的少數文學遺產,作為一條規則,你總會得到一個和諧的答案。毫無疑問,在過去幾年中,「未來懲罰非永恆性」找到了一些熱心的倡導者。但我毫不猶豫地斷言,直到相對現代的日期,法拉爾法官觀點的支持者在正統基督徒中一直是一個極小的少數。無論如何,這個事實值得記住。

至於困擾未來懲罰的舊有或普遍觀點的困難,我承認它們的存在,我也不假裝能解釋它們。但我總是預期在啟示宗教中會發現許多奧秘,我不會因此而絆倒。我在世界上看到了其他我無法解決的困難,我滿足於等待它們的解決。正如一位偉大的神學家所稱的,「上帝的奧秘,祂容忍邪惡與混亂盛行的偉大奧秘」——邪惡的起源——殘酷、壓迫、貧困和疾病的容許——嬰兒在知道善惡之前就被允許生病和死亡——從未聽過福音的異教徒的未來前景——上帝所寬容的無知時代——過去 1800 年來中國、印度斯坦和中非的狀況——所有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巨大的結,我無法解開,也是我沒有測量線可以探測的深淵。但我等待光明,我毫不懷疑一切都會變得清晰。我安息在這樣的思想中:我是一個貧窮無知的凡人,而上帝是一位擁有無限智慧的存有,祂所做的一切都好。「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世記 18:25)。巴特勒主教(Bishop Butler)有一句明智的話:「如果我們記住,上帝會做出一切仁慈的寬容,並且對任何人所要求的,不會超過在他們所處環境中公平預期的範圍,而不是在他們處於其他環境中可能預期的範圍,那麼上帝各種治理中所有不公義的陰影,甚至所有嚴苛的表象,都將消失。」(《類比》,第 2 部分,第 6 章,第 425 頁,威爾遜版。)以利戶在約伯記中有一句偉大的話:「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他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約伯記 37:23)。

許多羅馬天主教神學家,甚至一些新教徒,對另一個世界中失喪者肉體的痛苦發表過誇張和令人反感的言論,這可能是完全正確的。那些相信永恆懲罰的人偶爾會誤解或誤譯經文,並過度強調比喻性語言,這也可能是真的。但讓基督教為其倡導者的錯誤負責,這是不公平的。有一句古話說:「基督教的錯誤是異教徒的論據。」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但丁(Dante)、彌爾頓(Milton)、波士頓(Boston)和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並非受感無誤,我拒絕為他們關於失喪者肉體痛苦所寫的一切負責。但在做出所有寬容、承認和扣除之後,在我謙卑的意見中,仍然存在著大量支持永恆懲罰教義的聖經證據,這些證據永遠無法被解釋掉,也沒有任何英文聖經的修訂或新譯本能夠推翻它。[23] 未來狀態中存在痛苦的程度以及榮耀的程度,一些失喪者的狀況將遠比其他人更糟,這一切都是不可否認的。但惡人的懲罰是否會有終結,或者僅僅是時間的長短就能改變一顆心,或者聖靈是否曾在死者身上做工,或者墳墓之外是否存在任何煉淨、純化的過程,使惡人最終適合進入天堂,這些立場我堅持認為是不可能用聖經經文來證明的。相反,聖經中有完全教導不同教義的經文。「令人驚訝的是,」霍伯里說,「如果地獄是這樣一種純化的狀態,那麼它在聖經中應該總是表現為一個懲罰的地方。」(第 2 卷,第 223 頁)。「除了聖經明確的陳述,」吉爾德斯通說,「否則沒有什麼能證明我們持有或向不敬虔的人傳講死後悔改的教義;而關於這個主題,沒有一條明確的陳述。」(《憤怒之日》,第 269 頁)。如果我們一旦開始發明我們無法用經文證明的教義,或者因為經文導致我們不喜歡的結論而拒絕聖經的證據,我們還不如把聖經完全拋棄,並將其作為爭論的裁判丟掉。

[23]:僅霍伯里在回覆惠斯頓(Whiston)時,就引用並檢視了多達一百零三條支持他觀點的經文。

有些人最喜歡的論點是:任何被人類的「普遍意見」和流行情感所拒絕的宗教教義都不可能是真的——任何與這種普遍流行情感相矛盾的經文都必須被錯誤地解釋——因此永恆懲罰不可能是真的,因為大眾的內在情感反對它——這個論點在我看來同樣是非常危險且不健全的。它是危險的,因為它直接打擊了聖經作為唯一信仰準則的權威。如果凡人的「普遍意見」被認為比上帝話語的宣告更有分量,那麼聖經還有什麼用呢?——它是不健全的,因為它忽略了基督教偉大的基本原則——人是一個墮落的受造物,擁有敗壞的心和理解力,在屬靈事物上他的判斷是毫無價值的。我們的心上有一層帕子。「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哥林多前書 2:14)。面對這樣一條經文,卻說任何大多數人討厭的教義(如永恆懲罰)一定是不真實的,這簡直是荒謬的!「普遍意見」更有可能是錯的,而不是對的!毫無疑問,巴特勒主教曾說:「如果在啟示中發現任何經文,其表面含義與自然宗教相悖,我們完全可以斷定這種表面含義並非真實含義。」但那些得意洋洋地引用這些話的人,最好觀察一下緊隨其後的句子:「但是,如果一種聖經解釋包含了一種自然之光無法發現的教義,這並不能成為反對這種解釋的任何程度的推定。」(《類比》,第 1 部分,第 2 章,第 358 頁,威爾遜版。)

畢竟,關於未來懲罰的持續時間,大多數人類的「普遍情感」或意見是什麼,這是一個存在許多疑問的問題。當然,我們沒有辦法確定:而且無論哪種方式,它都無關緊要。在這樣的事情上,唯一的重點是:聖經怎麼說?但我有強烈的懷疑,如果對全世界進行民意調查,我們會發現大多數人類都相信永恆懲罰!至少關於希臘人和羅馬人的意見,幾乎沒有爭議。如果說他們的神話故事中清楚地教導了什麼,那就是惡人受苦的無盡本質。巴特勒主教說:「外邦作家,無論是道德家還是詩人,在談到惡人的未來懲罰時,無論是持續時間還是程度,其表達和描述的方式都與聖經相似。」(《類比》,第 1 部分,第 2 章,第 218 頁)。坦塔洛斯(Tantalus)、西緒福斯(Sisyphus)、伊克西翁(Ixion)、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和達那伊得斯(Danaides)那些奇怪而詭異的傳說,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在每一個案例中,懲罰都是永恆的!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它值多少就值多少。但至少它表明,永恆懲罰的反對者不應該對「人類的普遍意見」談得太自信。

至於許多人堅持的「惡人毀滅論」(Annihilation of the Wicked),在我看來,它與我們主耶穌基督關於「復活定罪」、「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的話語,以及聖保羅關於「不義的人復活」的話語(約翰福音 5:29;馬可福音 9:43-48;使徒行傳 24:15)完全無法調和,以至於在這些話語被證明不屬於受感聖經的一部分之前,與之爭論似乎純屬浪費時間。

這一教義的倡導者最喜歡的論點是:「死亡、死去、滅亡、毀滅」等短語只能意味著「存在的終止」,這簡直弱得可笑,幾乎不值得注意。每一位聖經讀者都知道,上帝對亞當說,關於禁果:「你吃的日子必定。」(創世記 2:17)。但每一位受過良好教育的主日學學生都知道,亞當在違背誡命時並沒有「停止存在」。他在靈性上死了,但他並沒有停止存在!同樣,聖彼得在談到洪水時說:「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彼得後書 3:6)。然而,儘管它暫時被淹沒,但它肯定沒有停止存在;當水退去時,挪亞又在上面生活了。

現在我只需再補充最後一句話,作為資訊。那些關心研究聖經中使用的「永恆」和「永遠」這些詞含義的人,將會在吉爾德斯通的《舊約同義詞》(Old Testament Synonyms)第 30 章第 495 頁,以及同一作者的《憤怒之日》(Dies Irae)第 10 和 11 章第 128 頁中,找到對該主題全面且詳盡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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